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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下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9-18 点击数:

为做好2017年半年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提交答辩申请的时间及流程

拟答辩在职研究生9月22日登录ylzzcom永利总站网址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。登录系统后,首先进入“个人信息管理”栏目,补充校对个人信息:包括学籍信息、员工表现信息等。之后进入“毕业和学位管理”栏目,填写学位信息,填写完成后点击“提交毕业申请”。申请完成后,通过“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”确认是否申请成功,并可查看后续审批状态。(操作流程见系统中的《员工使用手册》,在职研究生使用时,选项中若无合适选项,选择“其它”即可)。

往年已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,但没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员工,仍需通过管理系统重新提交申请。

二、相关注意事项

1、请务必交齐学费后再提交答辩申请。研究生管理系统本次不再对欠费设限,而是通过与财务部核对提交申请的名单,来核实每个提交申请的员工学费是否足额。未在提交申请规定时间内交足学费的员工将取消本次答辩机会,后果自负。

2、仍未进行电子图像采集者,须于920日前自行到济南红豆数码彩扩中心进行图像采集(具体要求及地址见信息采集相关通知http://www.grad.sdu.edu.cn/getNewsDetail.site?newsId=124a779c-9c40-43ee-8a5a-b70ac386d29f)。已经采集电子图像但管理系统中无照片的原因在于:管理系统中该生的身份证号有误,致使电子图像无法导入系统。无“毕业采集照片”者无法提交论文答辩申请(但是,无“学籍照片”不影响提交论文答辩申请)。若有问题,请及时与学院联系。

三、拟答辩在职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的审查材料

拟答辩的在职工程硕士请于922日前将以下六份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230白老师处,以供学院进行资格审查:

1) 导师签署意见的“答辩申请书”(从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生成)。

2)在职研究生学费交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(资格审查时留下复印件,原件当场返回)。

3)校外导师申报表(附件1),校外导师为副高级以上职称即可。

4)封面有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初稿

5)导师签字并给出成绩的以下材料

①参加学术活动的前沿讲座汇总表(附件2),作为前沿技术课程成绩。

②针对在工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,员工是如何进行解决的,撰写生产实践报告一份,作为实践课成绩。

③论文开题报告及工作计划书(附件3),开题时间应比答辩时间早一年。

6)信息填写完整的资格审查表1份(附件4)。

逾期未提交材料的,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。

因学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严格的时间、答辩程序及相关表格材料要求,答辩工作期间请及时查看研究生院网页(http://www.grad.sdu.edu.cn/default.site)及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模块(http:/cn/rcpy/yjsjy/)的相关通知,按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相关事宜。

公司研究生办公室电话:0531-88392917,白老师

附件1:校外导师申报表

附件2:前沿讲座汇总表

附件3:论文开题报告及工作计划书

附件4:资格审查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研究生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.9.1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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